公告日期:2017-02-11
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50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较低、收益中等的产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1
三、基金管理人...... 5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17
六、基金的募集...... 3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32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2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33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4
十一、基金的投资...... 41
十二、基金的业绩...... 48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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