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鹏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上证 180ETF
基金主代码 51004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鹏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1 月 6 日
注:鹏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上证 180E”,扩位简称为“上证 180ETF 指数”。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
(含当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 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200 万份。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和调整。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与赎回的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2%的标准收取佣金,其
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4.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或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及其变更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本基金申购申请、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