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31 08:54:35 股吧网页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3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并修改

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 A 股 ETF 收费调整的通知》,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自 2020 年 4 月 1 日(含

当日)起调整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在“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之“(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

  原表述: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当年天数,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年费率为 0.03%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

50,000 元,当季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足 50,000 元的,按照 50,000 元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首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