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8 20:21:45 股吧网页版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度审计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 审计报告 1-3
二 、 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三 、 合并利润表 6
四、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五、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六 、 个别资产负债表 10-11
七 、 个别利润表 12
八 、 个别现金流量表 13
九 、 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十 、 财务报表附注 16-52

委托单位: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85886690
网真号址: http://www.Reanda.com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p://accmof gov.cn) 。 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4W4Q3ZLUN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4】第0051号
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一 、对财务报表及附注出具的审计报告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金厦门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 金厦门安居REIT) 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个别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
合并及个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 金厦门安居REIT2023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个别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个别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金厦门安居REIT 及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金厦门安居REIT 2023 年度报告
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
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1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金厦门安居 REIT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金厦门安居REIT、 终止
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金厦门安居 REIT 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 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