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8 16:24:57 股吧网页版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高力评报字(CVAS/BJ/2024/FC)第 0001 号
项目名称: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代码 508056)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
估价委托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估价机构:
北京高力国际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估价师:
周钜标(4420080118)许东卫(3320140077)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2024 年 3 月 22 日

致估价委托人函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承蒙贵公司委托,北京高力国际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我们” )对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第 1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及“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2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第 2 期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或者“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项目五“、“项目六“、“项目七“、“项目八“、“项目九“、“项目十“)进行评估。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指南第 2 号——存续业务》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该按照前述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基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其中《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三十六条规定,基础设施基金年度报告应当载有年度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根据《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度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基础设施资产指本基金所投资的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的资产,即(一)北京普洛斯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顺畅大道 15 号、16 号”的普洛斯北京空港物流园项目;(二)北京普洛斯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兴光二街 2 号”的普洛斯通州光机电物流园项目;(三)普洛斯(广州)保税仓储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盈西路 12 号、5 号”的普洛斯广州保税物流园项目;(四)广州普洛斯仓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新九路 1 号”的普洛斯增城物流园项目;(五)佛山市顺德区普顺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顺昌路 19 号、26 号”的普洛斯顺德物流园项目;(六)苏州普洛斯望亭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海盛路 68、75 号”的苏州望亭普洛斯物流园项目;(七)昆山普淀仓储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淀山湖镇双马路 1 号、丁家浜路 7 号”的普洛斯淀山湖物流园项目;(八)普洛斯(青岛)前湾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前湾保税港区月湾路 5 号、7 号、8 号”的普洛斯青岛前湾港国际物流园项目;(九)鹤山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汇通路 2 号、6 号”的普洛斯江门鹤山物流园项目;(十)重庆普南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东城大道 196 号”的普洛斯(重庆)城市配送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或者“项目一”、“项目二”、 “项目三”、“项目四”、 “项目五”、 “项目六”、“项目七”、“项目八”、“项目九”、“项目十”)基础设施年度估值总和为截至每年
12 月 31 日基金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以当年 12 月 31 日为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总和。

我们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估价规范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经过实地查勘、调查并收集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遵循《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所载的规定,选用收益法评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估价结果如下:

评估结果摘要表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

公募REITs 名称 :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 简称 : 中金普洛斯REIT

公募REITs 代码 : 508056

评估委托方 :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