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核查的法律意见书致: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我们”)是经中华人民共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并在中国1合法执业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受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投”或“原始权益人”)委托,就铁建重投于2023年10月23日起12个月期间增持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长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金中国铁建REIT”或“基础设施基金”或“基金”,基金代码:508008)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称“《业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假设:(1)相关各方提交本所审阅的所有文件(含攵据电文,下同),复制件(含复印件、扫描件)均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内容)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不论该文件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而获取;(2)相关各方签署的文件是该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有文件的印章、签字均为真实有效;(3)所有已签署文件的各方均已取得适当的授权签署该等文件;(4)相关各方关于本次增持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