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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8 19:57:06 股吧网页版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9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国金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6 月 2 日证监许可【2022】1165 号文《关于国金
铁建重庆渝遂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和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份额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40 年,存续期间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直接参与相关平台交易,具体可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四)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五)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投I资于的基础设施投资品种相关的特定风险,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本基金的各项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相关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六)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与主要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
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且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

(七) 本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其主要产品特点如下:

(1)基础设施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基础设施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利;

(2)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

(八)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特许经营权,由于特许经营权具有期限限制,特许经营权通过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逐渐变现为现金流,特许经营权的剩余价值逐年下降并最终归零(主要体现在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基金净资产逐年递减),可供分配金额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分配后基金净资产将相应降低。

(九)结合相关规划,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该基础设施项目有较大可能性进行扩能改造。在满足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扩能改造基本条件(特许经营期 30 年左右、总投资额(工程造价)估算不超过 80 亿元和收费标准不因扩能改造而降低,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 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之“四、基础设施项目的其他重要事项”中“(三)扩能改造及基金扩募的流程”的“2、扩能改造及扩募的决策依据”)下,投资人认购、买入本基金份额的同时即同意项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1第 3.3条第(4)项同意配合政府方推动扩能改造。如不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扩能改造的各项基本条件的或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第 3.3 条第(4)项之约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第 3.3 条第(3)项之约定执行。上述特许经营权协议终止后,将参照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通过或未中标情形启动回购程序。

(十)存续期内,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投资于高速公路基础设施项目,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风险,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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