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
议案》。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7:00 止。2020 年
10 月 29 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即基础份额,基金代码:502053,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基金代码:502054,场内简称“券商 A”)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基金代码:502055,场内简称“券商 B”)未同时分别达到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总数的 1/2(含 1/2),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
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 1 万元、律师费 3 万元,合计 4 万元。
本次大会召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A 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 B 份额自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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