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04
根据《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9年4月12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现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日,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9年4月1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A”,场内代码502049)、基础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场内简称“50分级”,场内代码502048,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A类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类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类份额和B类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B”,场内代码502050)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A类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A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
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未来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定期份额折算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即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0元部分的折算将采取现金方式而非基础份额方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A类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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