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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07 07:47:4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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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07

关于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
公告
根据《 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易方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 2017 年 4 月 14 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现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日,若距离上一
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A 类份额(即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A 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
50A”,场内代码 502049)、基础份额(即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份额,场内简称“50 分级”,场
内代码 502048,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 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 A 类份额的应得收益进
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基础份额将按 1 份 A 类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
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即易方达上证 50 分级 B 类份额,场内简称“上
证 50B”,场内代码 502050)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比例。
对于 A 类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 A 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 A 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基础份额将按 1 份 A 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其中,持
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
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
算,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未来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定期份额折算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即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
过 1.0000 元部分的折算将采取现金方式而非基础份额方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 A 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A 类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 A 类份额的份额数
A 类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 A 类份额的份额数
(二) B 类份额
每个运作周年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 B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三)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持有人新增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份额持有人定期份额折算后持有的基础份额的总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
份额数 + 基础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场外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余额计
入基金财产;场内基础份额、 A 类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加总后并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
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
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四)举例
假设某个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当天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为 14,950,000,000 元。当天场外基础
份额、场内基础份额、 A 类份额、 B 类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 50 亿份、 20 亿份、 30 亿份、 30 亿份。
前一个分级运作周年末每份 A 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1.0400 元,运作周年内未进行过不
定期份额折算。
1、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A 类份额和基础份额,即分别为 30 亿份和 70 亿份。
2、 A 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 A 类份额 = 定期折算前 A 类份额 =30 亿份
= 14,950,000,000/13,000,000,000 -(1.0400-1.0000)/ 2
= 1.1300(元)
A 类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 =
3,000,000,000×[ (1.0400-1.0000)/ 1.1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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