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6
长盛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 2019 年 11 月 29 日办理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11 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次定期折算
的折算基准日为 2019 年 11 月 29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上证 50 份额(即基础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上 50 分级”,场内代码:502040)、
长盛上证 50A 份额(即 A 类份额,场内简称“上 50A”,场内代码:50204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基金的折算:基础份额和 A 类份额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于 A 类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每两份基础份额将按一份 A 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场内基础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场外基础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
折算后 A 类份额和长盛上证 50B 份额(即 B 类份额,场内简称“上 50B”,
场内代码:502042)的比例仍为 1:1, A 类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1)A 类份额
NUM 后 NUM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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