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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5 19:08:18 股吧网页版
长盛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6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长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长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上证 50LOF 基
金,基金代码:502040)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日终,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将于 2024 年 6 月 6 日(今日)进入清算程序,依法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5月25日发布了《关于长盛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提示投资者相关事宜,本基金管理人已
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5 月 29 日、5 月 30 日、6 月 3 日、6 月 4 日、6 月 5 日发布《关于长
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场外简称:长盛上证 50 指数(LOF)

基金场内简称:上证 50LOF 基金

基金代码:50204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 年 12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盛上证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项下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但正常开
放赎回业务。同时,为保护保障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本基金在进入清算程序前安排
8 个工作日的赎回选择期,自 2024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止,该期间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含转换转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但期间不办理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自 2024 年 6 月 6 日(今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该日起,本基金停牌至终止上市。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及时变现的,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二次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6 月 5 日,自 2024 年 6 月 6 日(今日)起,本基金
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同时基金管理人不再受理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期定额投资等申请。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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