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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8-19
关于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8月1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长盛上证50份额、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长盛上证50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自2015年8月24日起开始办理长盛上证50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内长盛上证50A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的持有人需先将相应场内份额合并转换为场内长盛上证50份额,方可将场内长盛上证50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
自2015年8月24日起,通过场内、场外方式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详情,可咨询各业务办理机构,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
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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