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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3 07:20:16 股吧网页版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3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

一、重要提示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 1154 号《关于准予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

集。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通讯方式审议《关于终止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陆续发布了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

案,本次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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