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1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前言......1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9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10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14
第六部分基金备案......16
第七部分基金的上市交易......18
第八部分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9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及其他业务......27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29
第十一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31
第十二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8
第十三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47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托管......50
第十五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51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投资......53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财产......59
第十八部分基金资产估值......60
第十九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64
第二十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7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折算......68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8
第二十三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9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4
第二十五部分违约责任......87
第二十六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88
第二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88
第二十八部分其他事项......89
第二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89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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