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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07:57:12 股吧网页版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12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于2017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若该日非交

易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交易日),故本基金此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7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互联网金融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场内代码502036)、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场内代码50203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场内代码502038)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

第四部分一、基金份额的分类和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

额折算,每2份互联网金融份额将按1份互联网金融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折算前的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以互联网金融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

出本金1.0000元部分,获得新增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的资

产净值,其持有的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

算增加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

折算前的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2份互联网金融份额,按1份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份额

分配,获得新增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场外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互联网金融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12月15日(若该日非交易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交易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

将对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互联网金融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互联网金融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互联网金融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互联网金融份额的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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