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2-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10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场内基金简称互联金融
基金主代码502036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大成中证
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
起始日及原因说

暂停申购起始日2015年12月15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5年12月15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
日2015年12月15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12月15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2015年12月15日
暂停转托管起始日2015年12月15日
暂停配对转换起始日2015年12月15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换
转出、转托管和配对转
换的原因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
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15日(若该日非
交易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交易日)。本基金将以
2015年12月15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互联网金融
份额和互联网金融A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于2015年12月15日以及2015年12月16日暂停
本基金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转换转入、转换转出、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恢复相关业务的
日期及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起始日2015年12月17日
恢复赎回起始日2015年12月17日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起始
日2015年12月17日
恢复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12月17日
恢复转换转出起始日2015年12月17日
恢复转托管起始日2015年12月17日
恢复配对转换起始日2015年12月17日
恢复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换
转出、转托管和配对转
换的原因说明
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将于2015年12月16日办
理完毕,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5年12月17日
起恢复本基金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换转出、转托管和配对转换。
下属分级基金的
基金简称互联金融网金A网金B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502036502037502038
该分级基金是否
暂停申购、赎回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场内的互联网金融份额可以进行场内的申购和赎回,同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的互联网金融份额只可以进行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下属分级份额互联网
金融A份额与互联网金融B份额只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互联网金融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转换转入、转换转出、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
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公
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话费)。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
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