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7-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04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5020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分级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
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7月7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7月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5年7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互联网金融份额 互联网金融A份额互联网金融B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2036 50203750203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是否否
注: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基金代码:502036)、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基金代码:502037)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基金代码:502038)。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基础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A类份额、B类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基础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只能在场外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
2.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场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超过50,000元的应为1元的整数倍(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场外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互联网金融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6%
100万元≤M<200万元 0.18%
200万元≤M<500万元 0.1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200万元 0.60%
2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场内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场内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00份;场外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