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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1-23 07:55:00 股吧网页版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23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12月4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1月23日
一、重要提示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18日证监许可【2015】93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5年7月31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时,基金合同终止,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18年10月31日日终,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4日和2018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分别刊登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和《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1月15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502030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A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中海中证高铁产业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5020315020325020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A份额和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份额自2015年8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5月18日证监许可【2015】93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7月24日期间向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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