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应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11月14日,并于
2018年11月15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
基金代码: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502030;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A(以下简称“高铁A”):502031;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B(以下简称“高铁B”):502032(高铁A和高铁B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时,基金合同终止,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鉴于本基金截至2018年10月31日,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已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已于2018年10月12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二级市场交易业务。自2018年11月1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等业务,高铁A和高铁B自
2018年11月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高铁A和高铁B的终止上市等事宜。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五、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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