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6-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10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5 年5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932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
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
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本基金的指数投资风险、上市
交易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溢价风险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以及份额配对转
换及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从本基金所分
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
征,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8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24
七、基金的募集......2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35
九、中海中证高铁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7
十、中海中证高铁A份额与中海中证高铁B份额的上市交易......49
十一、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其他相关业务.....51
十二、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53
十三、基金份额折算......56
十四、基金的投资......65
十五、基金的财产......72
十六、基金资产估值......73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8
十八、基金费用与税收......79
十九、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2
二十、基金的信息披露......83
二十一、风险揭示......89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6
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8
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4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7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0
二十七、备查文件......131
一、绪言
《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以及《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