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5-09 20:18:11 股吧网页版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0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21号)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鹏华新丝路、鹏华新丝路A和鹏华新丝路B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3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鹏华新丝路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

交易代码:502026

鹏华新丝路A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A”

交易代码:502027

鹏华新丝路B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B”

交易代码:502028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8年5月15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即在2018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丝路、新丝路A与新丝路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享有新丝路、新丝路A与新丝路B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3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日17:00止,于2018年4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3日发布了《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转型安排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鹏华新丝路、鹏华新丝路A与鹏华新丝路B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3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与生效

鹏华新丝路、鹏华新丝路A与鹏华新丝路B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对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份额进行转换,待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原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