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0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21号)和《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鹏华新丝路、鹏华新丝路A和鹏华新丝路B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3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鹏华新丝路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
交易代码:502026
鹏华新丝路A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A”
交易代码:502027
鹏华新丝路B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B”
交易代码:502028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18年5月15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即在2018年5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丝路、新丝路A与新丝路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享有新丝路、新丝路A与新丝路B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3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1日17:00止,于2018年4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3日发布了《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正式转型前,预留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转型安排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鹏华新丝路、鹏华新丝路A与鹏华新丝路B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3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与生效
鹏华新丝路、鹏华新丝路A与鹏华新丝路B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对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份额进行转换,待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原鹏华新丝路分级基金名称变更为鹏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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