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第2页共61页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1.2目录......3
2基金简介......6
2.1基金基本情况......6
2.2基金产品说明......6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8
2.4信息披露方式......9
2.5其他相关资料......9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10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0
3.2基金净值表现......10
3.3其他指标......11
4管理人报告......12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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