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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04 08:48:28 股吧网页版
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1年第1号)(由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01

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1 年第 1 号)

(由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
级运作变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5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国证钢铁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65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正式生效,基
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根据《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鹏华钢铁 A 份额与鹏华钢铁 B 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指定媒介发布《关于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钢铁 A 份额和鹏华钢铁 B 份额终止运作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级子份额终止上市,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份额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对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作为指数基金的风险和作为上市基金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与招募说明书内容有关的一项或多项重大变更,具体事项请参考基金管理人最近三个交易日内披露的关于上述重大变更的相关公告。

目 录

一、绪 言
二、释 义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相关服务机构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七、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转让
十、基金的投资
十一、基金的业绩
十二、基金的财产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八、风险揭示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二十五、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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