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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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基金的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
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金上证 50”)的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国金上证 50 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国金上证 50 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国金上证 50 转型方案等相关事宜,将国金上证 50 转型为“国金
上证 50 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娜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中心 D 座 14 层
联系电话:010-88005819
邮政编码:10008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
的说明》(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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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29 日,即在 2019 年 7 月 29 日下午交
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国金上证 50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
国金上证 50 份额、国金上证 50A 份额和国金上证 50B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
复印表决票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
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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