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7
- 1 -
关于国金上证 50A 份额 2019 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 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金上证 5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之国金上证 50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3.5%” ,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
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
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为准。
鉴于本基金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8 年 12 月 17 日) 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5%,因此国金上证 50A 份额
2019 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5.0%( =1. 5% 3.5%),并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起
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0-2000-18
本公司网站: www.g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国金上证 50A 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本公司并不
承诺或保证国金上证 50A 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
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国金上证 50A 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
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