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跨系统转托管和份额配对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02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跨系统转托管和份额配对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经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申请,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5日起,开通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以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根据《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认购的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国金50,基金代码:502020)将按1:1的比例确认为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国金50A,基金代码:502021)与国金通用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国金50B,基金代码:502022)。
一、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基础份额的持有人自2015年6月5日起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础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的转登记。
场内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持有人需先将相应场内份额合并转换为场内基础份额,方可将场内基础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基础份额。场外基础份额的持有人需先将场外基础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场内基础份额,方可将场内基础份额分拆转换为场内A类份额和B类份额。
基础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需按照中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是指国金上证50场内份额与国金上证50A份额、国金
上证50B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的配对转换:
1、分拆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国金上证50份额申请转换成 1份
国金上证50A份额与1份国金上证50B份额的行为。
2、合并
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国金上证50A份额与1份国金上证50B份额申请转换成2份国金上证50份额的行为。
场外基础份额不进行份额配对转换。在场外基础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按照场内份额配对转换规则进行操作。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交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上交所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销售机构受理该业务的具体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若上交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通过基础份额代码,以份额申报。分拆、合并申报不得变更或撤销。
2、本基金最低分拆、合并申报份额最低为50000份(以基础份额计),且必须是100的整数倍。
上交所、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并”或“分拆”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量限制,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3、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4、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的,A类份额与B类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份额数必须分别为相关业务公告规定份额的正整数倍,份额数配比为1:1。
5、当日买入的基础份额,同日可以分拆。
6、当日申购或通过转托管转入的基础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可以分拆。
7、当日合并所得的基础份额,同日可以卖出、赎回或者转托管,但不能分拆。
8、当日分拆所得的A类份额或B类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能合并。
9、当日买入的A类份额或B类份额,同日可以合并。
10、当日闭市后,中登公司根据日内分拆、合并成交数据,对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进行相应的记增或记减登记处理,对于份额减少类业务数据,具体变动份额的选取规则为“先进先出”。
11、份额配对转换目前只开通“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成场内份额”的转换模式,基础份额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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