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
3月19日、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官方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披露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6月1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12号)准予募集,并于2015年8月17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二)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23日0:00起至2018年
4月1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以基金管
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三)会议通讯表决票将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统计。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3月22日,即在2018年3月
22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cx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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