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分级基金具体如下:
基金名称 基础份额 基础份额 A类份额 A类份额 B类份额 B类份额 上市交易
代码 场内简称 代码 场内简称 代码 场内简称 所
长信中证
一带一路 上海证券
主题指数 502016 带路分级 502017 带路A 502018 带路B 交易所
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由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起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
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分级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指引》、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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