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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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和长
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特别风险
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和长盛中证申
万一带一路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长
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 一带一路,基金
代码: 502013)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场内简称: 一带一
A,基金代码: 502014) 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场内简称:
一带一 B,基金代码: 502015) 的摘牌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终止
上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5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
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
终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长盛中证申万
一带一路 A 份额、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
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
带一路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
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长盛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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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一带一路份额、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
带一路 B 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场内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
一路A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
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 4 条)。特提请参
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场内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 长盛中证申
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
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的
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
一带一路份额, 由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为跟踪中证申万一带
一路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
原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
失的风险。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
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 长盛中证申万一
带一路 B 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
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由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为跟
踪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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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
原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
损失的风险。
2、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
额折算为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前,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
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
额(即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长盛中证申万
一带一路 B 份额,或者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
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合并为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
额, 场内卖出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或者按照长盛中证申万一带
一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
3、由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
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
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 长盛中证申万一
带一路 B 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
折算成场内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业务规则,恢复场内交易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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