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1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根据《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约定,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
一路 B 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
规定媒介发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A 份额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 B 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类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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