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1
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6年10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227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2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内外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境内外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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