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7 19:05:18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10月18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8

汇添富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10 月 18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4
第八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36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7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2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0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8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6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94
第二十部分 侧袋机制 ...... 10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08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0
第二十三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7
第二十四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0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52
第二十六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154
第二十七部分 备查文件 ...... 155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年9月17日【2020】2283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0月13日正式生效。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汇添富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变更注册,内容包括变更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增加场内销售渠道,并申请基金份额的上市等。

2022年4月13日,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调整为“汇添富创新未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接受申购赎回,并适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封闭运作期届满开放后的有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
与“基金的投资”章节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