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证监许可[2017]634 号文募集的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106,场内简称:“十年国开”,扩位证券简称:“十年
国开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已
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广发中证 10 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6 日 15: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
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的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 4 楼
联系人:张琪骊
联系电话:020-89188656
传真:020-34281105、89899070
电子邮件:services@g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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