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2月1日
目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5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9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1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4
五、清算与交割...... 17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8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8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10年期国开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634号文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目前包括宁波银行、银河证券等,若本基金的募集期内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5.本基金将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
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场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7.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