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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02 10:27:19 股吧网页版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02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7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0
三、场内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4
四、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5
五、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6
六、清算与交割 .................................................................................................21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2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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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
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547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4.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17 年 8 月 4 日,通过场外
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
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
)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8.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代销机构柜台系统进行认购(称为
“场外认购”)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
9. 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开户注册或注
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通过场
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
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须用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在新的场外销售
机构办理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注册确认手续;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
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
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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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售机构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
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中国结算上海基金账户。
10.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1.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2. 场外认购限额: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
得低于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柜
台每个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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