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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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17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7 月 2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 年 7 月 17 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 年 11 月 7 日证监
许可[2016]2547 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1年4月7日起,
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17:00 止。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
案说明,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1 日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 17 个自然日,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8 日止。
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年 5 月 12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8 月 9 日
4、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5、投资策略:包括了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
6、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收益率。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5 月 1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5 月 1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4,878,793.22
存出保证金
应收利息 2,123.74
应收申购款 12,024.91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4,892,941.87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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