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0
关于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19年1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18日17:00止。经统计,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9,897,069.86份有效基金份额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占权益登记日(2019年1月22日)基金总份额的82.92%。
上述出席情况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
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管理费、托管费及赎回费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
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
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
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
9,897,069.8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
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的100%。
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
额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管理费、托管费及赎回费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管理费率由原来的年费率0.30%调整为0.15%,基金托管费率由原来的年费率0.10%调整为0.05%,基金赎回费率及赎回费用归入财产比例由原来的:
“(1)场外赎回费
持有期间 费率
持有期<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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