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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5 09:05:21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5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第 3 号)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更名而来。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20年2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1号)注册并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
于本基金所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股票退市风险、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的风险、基金管理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 年第 3 号)

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该品种的流动性较差,且抵押资产的流动性也较差,因此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存在风险。本基金参与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投资期货的主要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合约展期风险、对手方风险、平仓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仅对本基金管理费率、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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