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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15 10:18:46 股吧网页版
鹏华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5

鹏华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05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5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科创主题 3 年
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
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
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本基金封闭期内可以以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战略配售股票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战略配售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以战略配售为投资策略,需参与并接受发行人战略配售股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下限为零,即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04 月 1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第二部分 释 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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