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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20 09:04:21 股吧网页版
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0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
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 2022 年 1 月 7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 2022 年 1 月 20 日
一、重要提示
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9】
189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正式运作, 基金管理人为国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或“招商证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提议并经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
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 15:00 止。根
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
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上的《关于
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12 月 8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
1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金红利增强
基金代码 5010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5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基金份额总额
2,281,615.9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
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1)指数化投资策略
(2)指数增强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衍生品投资策略
6、权证投资策略
7、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
款收益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189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止
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基金总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为 204,356,071.18 份。 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
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2,694,572.34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5,142,641.79 份的
52.40%,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国金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
金(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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