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1
关于招商富时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渤
海证券等券商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证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的《招商基金旗下基金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8年11月1日起渤海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华龙证券、恒泰证券、中天证券、江海证券开始代理招商富时A-H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招商富时A-H50指数A:501067;招商富时A-H50指数C:501068)的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销售机构网址客服电话
渤海证券www.ewww.com.cn400-651-5988
大同证券www.dtsbc.com.cn4007121212
民生证券www.mszq.com95376
华龙证券www.hlzq.com0931-95368
恒泰证券www.cnht.com.cn4001966188
中天证券www.iztzq.com024-95346
江海证券www.jhzq.com.cn400-666-2288
二、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销售机构基金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