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9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日期:二零二壹年十月二十六日
报告送出日期:二零二壹年十月二十九日
一、重要提示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7 号《关于准予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所处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
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所处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
日为 2021 年 4 月 9 日,截至 2021年 4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两亿元,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 4 月 10日披露的《关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年 4月 1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本基金首次清算期间为 2021年 4月 10日起至 2021年 4月 23日,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5月 15日发布《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 2021年 5月 17日将本基金首次清算款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本次清算为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发起
3、基金代码:501055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4 月 8日
6、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0 月 26日(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21年 10 月 26 日
(基金第二次清算结束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181,895.28
存出保证金 2,016.28
应收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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