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27 11:33:07 股吧网页版
关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7

   关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50105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本基金因募集规模不满足上市条件,无法依计划于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特此提示,敬请投资者做好流动性安排。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所处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若截至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