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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27 11:33:07 股吧网页版
关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7

   关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50105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4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注:本基金因募集规模不满足上市条件,无法依计划于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特此提示,敬请投资者做好流动性安排。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所处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若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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