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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30 07:00:23 股吧网页版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30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8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目标优选定开混合(场内简称:东证目优)

基金主代码 50105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
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东方红目标优选三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 年度第三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91

截止基准日基 (单位:人民币元)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18,026,723.18

润(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1000
份额)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本基金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9 月 3 日(场内) 2021 年 9 月 2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9 月 8 日(场内) 2021 年 9 月 6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年9月 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

资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2021 年 9 月 6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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