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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03 07:36:56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03

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合同的
公告

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触发《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 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1月16日,自2024年1月17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 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汇添富睿丰混合(LOF)

A类基金份额代码:501039

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添富睿丰

A类基金份额扩位证券简称:添富睿丰LOF

C类基金份额代码:501040

C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添富睿C

C类基金份额扩位证券简称:添富睿丰LOFC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
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截至2024年1月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并将按 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相关业务办理

本公司自2023年12月25日起暂停本基金在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本公司线上直销系统的申购和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以及场内申购业务,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汇添富睿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进入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 作。

2024年1月16日为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1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 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该日起,本基金停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等事宜,具体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财产清算相关事项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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