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7
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51号《关于准予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募集期间为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6月30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人民币215,699,712.96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3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5,825,033.02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25,320.06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截至某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出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则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本基金终止运作,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首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2019年2月11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出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已于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1日在指定媒介就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和提示性公告,详见《关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关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创金合信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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