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11
关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1月25日在监管机构指定信息披露媒介及公司官方网站刊登了《关于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特将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鼎鑫睿选定开混合(场内简称:创金睿选)
基金代码:5010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7日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开放期: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2月11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截至某个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金额,扣除赎回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出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则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本基金终止运作,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
算,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鉴于本基金当前基金资产净值较低,根据上述约定,如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金额,扣除赎回申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