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4
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3 年 8 月 14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由原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77 号《关于准予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411,327,550.9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07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
总额为 411,534,726.8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07,175.91 份基金份额。原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45 号核准,原基金 25,730,020.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基金合同》以及《关于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的公告》,原基金的封闭期为 18 个月,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2 日止,自 2018
年 9 月 3 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即本基金,基金份额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换完成后,《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原基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本基金。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存续期限
不定。原基金于 2018 年 9 月 2 日(封闭期届满日)经审计的基金资产净值为 413,328,363.44 元,已于
2018 年 9 月 3 日(转型后首日)全部转为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本基金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并按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并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4
2 基金概况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3 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6
3.1 资产负债表 ......6
3.2 利润表 ......8
3.3 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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