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1-24 07:45:23 股吧网页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2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第1次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50102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有关规定及《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1月1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232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7,027,356.4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5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8年第1次分红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1月29日

除息日2018年1月29日(场外)2018年1月30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1月31日(场外)2018年2月2日(场内)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8年1月29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1月30日

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1月3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投

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2018年1月25日至......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